投资人可以通过在美国投资并创造就业机会,从而有资格获得 EB-5 投资移民的绿卡。在美国的投资可以是直接投资于美国企业并参与经营(直投),也可以是通过区域中心计划(区域中心项目)。

EB-5 绿卡资格

  • 根据 2022 年 3 月的 EB-5 改革,为 TEA、偏远地区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为80万美元,其他为105万美元。投资资金必须在风险之中。
  • 投资在一个新商业企业 NCE(例如LLC、合伙企业、合资企业、公司等)。新商业企业NCE为1990 年 11 月 29 日之后创建的企业。
  • 创造 10 个美国员工的工作岗位,且这些工作岗位必须从有条件绿卡开始之日起持续两年。美国员工可以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有工作许可的临时居民。
  • 参与企业的管理。
  • 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和路径。

TEA 被定义为失业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至少 50% 的地区。 TEA 的证据包括来自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U.S.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美国劳工统计局当地失业统计 (LAUS) 办公室的地理位置数据和人口数据,证明高失业率 TEA 是合理的。偏远地区是不属于大都市统计区 (MSA) 的区域。基础设施项目是指企业拥有基础设施项目的政府合同。

如何申请

EB-5本人向移民局递交Form I-526 或Form I-526E。如果投资人持合法非移民类身份在美国并且没有排期限制,表格 I-485 身份调整可以与表格 I-526 或I-526E 同时提交。如果雇员在美国境外,I-526申请批准后,移民签证申请则需要进行使领馆程序,即国家签证中心将审查移民签证申请并将其发送到指定的美国驻外领事馆,并在那里进行签证面谈。面谈通过后,签发移民签证然后持移民签证以永久居民身份进入美国。

投资人首次登陆美国后会受到2年有效期的“有条件的绿卡”。在2年期满前的90天内,投资人必须递交I-829申请移出绿卡条件,换取永久绿卡。

EB-5家属绿卡

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有资格以EB-5主申请人家属身份申请绿卡。他们可以在美国一起提交 I-485 表格转化身份,或在美国境外提交移民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