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签证适用于在美国任职专业职位的外国雇员,被雇佣为临时性的高等专业人士。
H-1B 申请受国会规定的 65,000 个 H-1B 签证上限(通常称为“H-1B CAP”)。在65,000 个 H-1B 签证名额中,有20,000名额分配给持硕士以上学历的雇员,6,800名额分配给新加坡和智利的公民。美国雇主必须在抽签系统中注册H-1B雇员并成功被选中,才可以向移民局提交 H-1B 申请。
职位要求: 需要高度专业化知识体系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且只有获得特定专业的学士或更高学位的个人才能胜任。
因此,职位必须是specialty occupation,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最初被授予的居留时间最长为三年。延期申请可以延长一次最多3年,但H-1B签证的授予一般不得超过六年,除非雇员已经获得了移民类的永久居留权I-140申请的批准(可一次延期H-1B 3年)或者还未获得I-140批准但是劳工证已经递交365天以上(可一次延期H-1B 1年)。
H-1B 雇员的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获得H-4 家属身份,与 H-1B 雇员有相同的居留期限 。当移民类的永久居留权I-140 申请已批准后,配偶可以申请 I-765工作许可在美国工作。
H-1B 签证是一种双重意图签证,允许持有H-1B 签证的雇员在美国工作期间申请绿卡。